查看原文
其他

对不起你的“酒友”已下线,因为做了这件事...【控压交通事故专栏】

2017-11-29 新媒体工作室 宁乡交警


冬日里三五好友聚在一起

吃着火锅喝着小酒,

那是相当惬意啊。

可现实却...

喝酒虽好可不要贪杯!

更不能酒后驾车!!!


近期,宁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查获两起醉酒驾驶,驾驶员均被依法被刑事拘留。

(左陶某某、右饶某某)

案情回顾

2017年10月24日,宁乡县交警大队民警在历经铺喇叭口路段当场查获醉酒驾驶饶某某,经酒精测试仪当场测试结果为130mg/100ml。

2017年10月28日,宁乡县交警大队民警在S209线45公里地段当场查获醉酒驾驶陶某某,经酒精测试仪当场测试结果为87mg/100ml。

目前,两名驾驶员因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,已被依法刑事拘留。


小编告诉大家:

不管白天黑夜、不分农村城镇、不管刮风下雨,

宁乡交警一直严查酒驾违法行为!


饮酒驾车

根据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》,驾驶机动车的,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,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。

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,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,处十日以下拘留,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,吊销机动车驾驶证。

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,处十五日拘留,并处五千元罚款,吊销机动车驾驶证,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。

发生重大交通事故,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,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,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。

醉酒驾车

根据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》,醉酒驾驶机动车的,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,吊销机动车驾驶证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;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。

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,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,吊销机动车驾驶证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;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,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,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。

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,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,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,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。

危险驾驶罪

醉酒驾车行为已然危害了公共安全,经2011年《刑法修正案(八)》以危险驾驶罪入刑,根据《刑法修正案九》第八条、《刑法》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,处拘役,并处罚金。

处罚并不是我们最终的目的

我们的目的

是想给大家营造一个好的道路交通环境!

想想回家还有年迈的爸妈等你,

还有可爱的孩子等你,

你还会因此而酒驾吗?


看看这个公益广告,

如果还有如果,

你还会让他酒后驾车吗?

https://v.qq.com/txp/iframe/player.html?vid=y0348bkowho&width=500&height=375&auto=0


风里雨里,

宁乡交警在各大路口等你,

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,

请勿酒后驾驶!


编辑: 豆    豆

编审: 胡宇翔    魏    瑛

审核: 贺    任    李延扬    冯    胜


推荐阅读

1.  @宁乡人,你还在骑着“三无”摩托车“裸奔”上下班吗?!【控压交通事故专栏】

2. 可怕!面包车的载客量,超乎你想象!

3. 宁乡交通违法曝光第217期

4. @宁乡人,关于车辆年检问题答案都在这里!

喜欢就给我们点赞吧↓↓↓

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

文章有问题?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